202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者:袁妍发布时间:2025-05-27浏览次数:19

202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采取线上办理,请毕业生们先归还图书馆借阅的图书,补齐欠缴学费、住宿费等,在答辩通过后,即可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按照“研究生毕业离校申请”流程中的“申请须知”内容提出线上申请。毕业研究生可以先行办理其他手续并向学院申请离校,该申请流程也可以在离校后线上补办。

一、研究生毕业离校线上申请流程使用说明

研究生毕业离校申请应在“一网通办”平台办事服务大厅中办理,该流程与财务系统等数据实时互通,缩减并优化审批节点,实现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线上“一键办理”。

(一)用户登录

1.使用电脑端访问的毕业研究生可通过学校的“一网通办”平台(https://eone.neu.edu.cn)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在“推荐服务”中选择“研究生毕业离校申请”。

 

2.使用手机端访问的毕业研究生,可通过“智慧东大”APP或东北大学企业微信号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在“推荐服务”中选择“研究生毕业离校申请”。


(二)发起申请(电脑端为例)

点击“我要办理”即可发起毕业离校申请,请仔细阅读申请须知。


(三)离校申请资格审核

进入申请页面后,系统将自动查询毕业研究生的财务系统缴费状态、财务暂付款结算状态等。全部状态合格的毕业研究生如下图,即可开始办理离校申请。

经系统查询尚有未完成事项的毕业研究生,需根据红色文字提示及链接地址处理未完成事项后,再进行办理离校申请流程。

(四)离校申请办理

       离校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毕业研究生可以正式发起离校申请,请确认申请界面显示的本人导师和辅导员的姓名工号是否正确,指导教师为兼职或校外导师(含秦皇岛分校导师),可选择填写校内实际指导教师或学院教学秘书姓名工号。请提前咨询确认,准确输入,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五)申请完成

待所有节点审核通过后,离校申请正式完成。辅导员老师为最后一个审核节点。

二、学费、住宿费有关事项说明

需要补缴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研究生请登录“东北大学缴费服务大厅”。

PC端登录网址:http://pay.neu.edu.cn,选择“校内用户—统一身份认证”—选择“学宿费”项目—点击“支付”选项—按系统提示金额缴费;手机端登录东北大学企业微信号或智慧东大APP的“缴费服务大厅—学宿费”进行缴费,自助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中行网银、银联支付。

校外登录需要通过VPN(具体操作可访问东北大学网页:访问校网络资源(VPN)服务Ctrl+单击可进入超链接页面)。

计划财经处咨询电话:024-83687503-803

三、图书馆还书指南

      (一)办理流程

第一步:按学校要求提交线上离校申请

第二步:在图书馆进行图书归还,丢失图书赔偿

第三步:在图书馆网站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第四步:向图书馆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

(二)毕业生借阅信息查询途径

1.登录东北大学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功能查询;

2.关注东北大学图书馆官方微信,在“我的微”功能中查询;

3.关注东北大学微信企业号,在“个人信息门户”—“我的”中查询;

4、在“智慧东大”APP的“我的”信息界面查询。

(三)图书归还服务

还书时间:即日起至离校前

赔书赔款办理时间:

南湖校区图书馆: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浑南校区图书馆: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目前本人不在校内的毕业生,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委托在校同学或老师代为办理。

(四)学位论文提交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时间:24小时开放

  电子版论文提交网址: http://210.30.206.190(需校内IP或使用VPN

  电子版论文提交操作流程:http://www.lib.neu.edu.cn/page/tplj/lwtj/

  请在图书馆网站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后,及时到图书馆二楼服务台提交纸质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版论文。

   (五)赔书和赔款费用收取

若毕业生确认所借图书已经丢失,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进行办理:

1.赔书方式,即毕业生自行购买同种正版图书(与丢失图书ISBN号相同、无笔记、无涂抹、无其他图书馆标识等的正版图书)进行赔偿。

2.赔款方式,即毕业生缴纳相应赔款,图书赔款标准参照《东北大学图书馆遗失图书赔偿办法》,缴费方式为智慧东大APP、微信或支付宝。

3.如果本人不能到校,可由他人代赔代缴。

(六)纸质版论文提交、赔书缴费地点

南湖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

浑南校区图书馆二楼服务台

咨询电话:83672571,83686752

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原则上应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对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外校博士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报到单位党组织。报到单位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及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必须事先与接收的基层党组织沟通确认是否能够接收)。

毕业生党员本人与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确认转接事项后,按类别填写学院下发的《2025届硕\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由学院整理核实后统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网上转出。转往辽宁省内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党员,由毕业生党员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关系的老师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依据登记表上信息发起组织关系转出,不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只需党员本人与接收党组织沟通,提供信息系统中确切的接收党组织名称,并及时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即可。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如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属同一个学院,由该学院为其办理支部变更即可;如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分属不同学院,按转往省内其他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往辽宁省以外单位党组织的党员,由学院依据党员本人提供的信息统一开具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下发本人,同时也会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目前因信息系统正在建设完善中,省间转接需要各省交换区信息处理,省外党组织是否能及时接收到相关信息,暂不确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超过90天,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转接。如有改派或接收党组织名称有变化,在有效期内无法落实的,请及时与转出学院联系更换。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如介绍信过期仍未转接,信将自行作废,后果自负。

转往辽宁省外的党员拿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阅读随介绍信一同下发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并核对信上各项信息,如有错误,需及时与学院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沟通,进行修改更换。介绍信须妥善保管,切勿丢失,并在有效期内尽快到介绍信抬头所列党组织去转接,直至最终落到基层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办理接收党员后,党员本人应将接收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或以其他方式返回原转出学院党委。

五、校园卡(一卡通)注销有关说明

校园卡将在学校规定离校时间后的一周内统一注销,卡内余额会在注销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内(应届毕业生在7月仍有一个月的助学金发放,请勿在8月中旬前注销此银行卡)。毕业研究生可以通过http://ecard.neu.edu.cn/查询退还结果。

南湖校区:后勤服务大厅

浑南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一楼水果超市南侧)

咨询电话:024-83670800

六、户口迁移有关说明

(一)辽宁省外城市落户

1.迁往辽宁省外非原户籍地城市所需材料

1)准予迁入证明

2)居民身份证

准予迁入证明办理:咨询落户地工作单位或落户地所属派出所。

2.迁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超大城市的所需

材料:

1)提供拟迁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相关材料;

2)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迁往辽宁省外原户籍所在地城市所需材料

(1)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升学迁往辽宁省外城市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在办理业务时按要求携带。

(二)辽宁省内城市落户

所需材料

1)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在办理业务时按要求携带。

温馨提示:

       (1复印件需A4纸按1:1比例复印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提供落户详细住址(居民家庭户户口本住址或居民集体

户户口本住址)

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公安局驻东北大学综合服务站

       地址:东北大学综合实验楼一期东侧一楼

咨询电话:83678262.83688688

问题1:户口迁移可以代办吗?

可以代办,代办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证件。

问题2:户口已落户东北大学集体户,现被本校录取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的学生,户口怎么迁移?

不需要迁移。

问题3:户口迁移已经实现全国跨省通办,户口怎么迁移?

1.需提供要件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2)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在办理业务时按要求携带。

2.步骤:

1)沈阳市公安局驻东北大学综合服务站领取本人户口本以及首页复印件;

2落户地公安机关咨询落户所需要件;

3)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七、南湖校区毕业研究生退寝、行李托运、供电结算等服务指南

后勤服务中心即日起逐步开展南湖校区2025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还钥匙

办理地点:各宿舍区值班室,毕业研究生离校退寝时,将房间钥匙交还宿舍管理员并做好登记(须将房间钥匙交还给管理员,等待管理员上楼验收寝室合格后方可离开宿舍楼);需要办理线下签批的同学,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可到六舍108室办理。

(二)行李托运

1.邮寄时间

邮寄时间:202563日至2025625日。

将根据毕业生具体离校截止日期和行李邮寄进度适当调整邮寄时间。

2.邮寄地点

共计13个邮寄点位:

三舍门AB区、C区;四舍;二舍南;培训公寓;后勤公寓;新二舍;八舍C区、D区;九舍A区、E区;十舍A区、C区。

为方便同学邮寄,邮寄点位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和调整。

3.邮寄快递品牌

综合考虑快递公司品牌实力、运营能力、服务质量、用户口碑和市场价格多方面因素,最终从快递行业选择出顺丰和德邦两个品牌作为本次毕业季快递服务品牌。

快递服务中心运营的快递品牌都可以正常邮寄。

4.优惠方案

12025届毕业生

毕业生邮寄物品按照市场价享受8折优惠。

2)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邮寄物品按照市场价享受5折优惠。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邮寄点,本人出示学生证,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寄件可享受5折优惠。

3)备注

每位同学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折扣不能兼得;

编织袋免费,防水袋和大纸箱10/个;

物品保价收取保价费,价格同快递公司官网一致;

轻抛物品(体积大、重量轻的物品)单独计费;

毕业作品等无法估算市场价格物品请谨慎邮寄,如若邮寄,建议做好保价。

5.管理和监督

近邻宝快递服务中心为本次毕业季的承接方和责任单位,负责本次毕业季邮寄工作的全部流程,组织、管理和监督邮寄快递品牌、相关工作人员和邮寄工作。同时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毕业季相关负责人:

总协调人:林喜明——电话:18240099034

现场负责人:赵勇——电话:15712491681

服务监督电话:83670000

(三)供电及电费结算

(1)退费范围

仅对毕业生寝室(人员构成须全部为毕业生)自购电费在电费结算日前的节余部分进行退费(电费结算日为2025626),系统结算完毕后寝室电费自动清零。毕业生寝室未完全清空(含非毕业生)的暂不退费,需内部人员自行协商解决。

(2)退费方式

毕业生寝室不办理电费转移事宜,每间寝室的剩余电费统一退至该寝室某位同学的“学费中行卡”内(请勿毕业后立即注销)

咨询电话:024-83687534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

(四)饮水机退费

616-625日,早9至晚1530分持饮水机、空桶及押金票到后勤公寓(知行楼南侧)101室或八舍D区值班室办理退户领取押金事宜,咨询电话:8367295583672966

(五)水卡、宿舍淋浴间及其他退费

1、宿舍开水器店铺小票余额(水卡余额)退费在UApp小票兑现处可提现(:赠送票不可提现),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4008087007咨询。

2、南湖校区宿舍淋浴间余额退费在支付宝APP-趣智校园小程序-钱包-充值退款、或者在智趣校园APP上申请退款,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1585172332015061298553

3、其他在校园内办理的各类会员卡、储值卡等,如须退费请学生联系办理的商家自行解决。

如遇需要维权的问题可拨打024-83687517024-83689166

(六)碎纸机服务

63-625日,毕业同学可到以下地点使用碎纸机:

新二舍A区、三舍B区、三舍C区、四舍东、五舍、六舍、八舍B区、八舍E区、九舍G区、十舍A区、十舍C区。。

(七)其他事项

1.本届毕业研究生于202562517时前必须离寝,之后宿舍将移交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维修。2025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暂住原硕士期间寝室;其中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同学,须于625日前办理完硕士离校手续离寝。

2.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未完成学业,仍需继续在校住宿的,请625日前持有效证件及辅导员签批的延期住宿证明到所在宿舍值班室楼长处进行登记,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3.根据我校2020年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学校不再为入学超过6年(含)的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提供住宿”,请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019级及以前)于62517时前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

以上通知咨询电话:024-83687517

八、浑南校区毕业研究生退寝、行李托运、供电结算等服务指南

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即日起逐步开展浑南校区2025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寝室钥匙归还工作

202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前,需将寝室钥匙归还到所在宿舍一楼大厅服务台并配合登记。毕业研究生离校期间,浑南校区管委会将组织专人检查寝室卫生和文明离校情况。

所有2025届毕业研究生须于62517时前清理个人物品并归还床位,其后不允许继续住宿。离校日期之后的房间内所有个人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学校将组织对其进行集中清理。

(二)行李托运事宜

快递公司将为学生集中办理行李托运业务,并在毕业生宿舍周边设立办理点。具体时间:2025610日至25日,地点:浑南校区一舍、二舍、三舍、四舍、五舍适当区域。

1. 优惠方案。2025届毕业生邮寄物品,按照市场价享受8折优惠。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邮寄物品,按照市场价享受5折优惠。

2.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邮寄点,本人出示学生证,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寄件可享受5折优惠。

3. 备注

每位同学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折扣不能兼得;困难学生只享受一次5折优惠,严禁“代邮”行为。

(三)毕业研究生退电费事宜及离校期间的供电事宜

1. 退费范围

仅对毕业研究生寝室(人员构成须全部为毕业生)自购电费在电费结算日前的节余部分进行退费(电费结算日为2025626日)。毕业研究生寝室未完全清空(含非毕业生)的暂不退费,需内部人员自行协商解决。

2. 退费方式

毕业研究生寝室不办理电费转移事宜,每间寝室的剩余电费统一退至该寝室某位同学的“学费中行卡”内(请勿毕业后立即注销),退费名单将在退费完成后统一传达至各学院。

3. 其他事宜

系统结算完毕后寝室电费自动清零并断电,因本年度不再办理电费退还业务,如因特殊情况有用电需求的请谨慎充值。

4. 联络方式

024-83656067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资源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 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毕业研究生集中的学生宿舍一楼大厅设立私人纸质材料收集点,由学校对纸质材料进行统一集中处理。

2. 本届毕业研究生于202562517时前必须离寝,之后宿舍将移交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维修。2025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暂住原硕士期间寝室;其中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同学,须于625日前办理完硕士离校手续离寝。

3. 根据我校2020年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学校不再为入学超过6年(含)的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提供住宿”,请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019级及以前)于62517时前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

九、202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预通知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时间:2025618日(周三)下午1400,地点:刘长春体育馆。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主要议程:宣布学位授予决定、宣布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名单,毕业生代表、导师代表、校长讲话。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学校领导、各学院院长以及导师代表为学位获得者颁授学位、合影。

(二)各学院(部)可通知202410月份以来毕业的研究生,以及往届毕业未参加过典礼的毕业研究生参加仪式,并按照参加人数发放学位服装,妥善保管。

(三)各学院(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人员,要求于61813时前按指定位置就座。

学校安排大客车接送浑南校区毕业研究生,浑南校区发车时间为1140,发车地点为生活服务中心东侧马路;南湖校区返回时间为1800,发车地点为主楼北广场外围马路。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研究生要服装整洁,内装以浅色衣服为宜,男生可系领带,女生可扎领结,裤子和鞋袜应为深色。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节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由校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表示授予学位。

(五)到会人员要保持秩序,听从指挥,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期间严禁随意走动或擅自离场。学校将邀请专业摄影师为毕业研究生拍照,全部照片可在典礼后免费下载,下载网址另行通知。

十、证书发放

(一)毕业典礼结束后,已办理完离校手续的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与所在学院(部)学生办公室或教学办公室联系。

(二)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尤其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严格执行研究生入学前所签署的三方(东北大学、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本人)定向协议的有关规定,如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明确相关证书与档案不发给研究生本人,则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部)将相关证书装入毕业研究生档案寄回其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